中國時報【曾百村、殷偵維╱新北市報導】
為了抓一名公車竊賊,居然把全車乘客都當賊!一名婦女日前搭公車,發現錢包不翼而飛,除要求司機停車並報警,還要求搜查全車卅名乘客,警方竟附和「大家檢查完包包後才能下車」,乘客不滿自己被當賊,質疑警方侵犯個人隱私、人身自由。廿一日中午,一名胡姓婦人搭乘藍十五號公車,從南港展覽館前往汐止,途中發覺錢包不見了,先請司機停車並打電話報警;汐止警分局社后所警員到場,胡婦要求警方「逐一搜查」,警員竟依她「指揮」告知車上卅名乘客,「搜查完包包後才能下車」。
部分乘客質疑警方作法太超過,怎麼可以把每個人都當賊?又害怕一旦拒絕,恐怕引來更大誤會,因而敢怒不敢言,自認倒楣讓警方搜索,但不滿情緒溢於言表。
一名十八歲燕姓女乘客無奈指出,皮包內有個人隱私物品原不願配合搜查,員警卻威嚇她「不打開包包就要走趟派出所。」在其他乘客規勸下,她心不甘情不願地打開包包,警方確認「沒問題」後,才放她離開。
汐止警方將車上卅名乘客搜過一遍後,都沒發現胡女的遺失物,胡女依舊不死心,下車返回台北市警局南港派出所報案,完成報案手續。
對於乘客的抱怨,質疑怎麼可以如此輕率搜查他人包包,員警還出言威逼「不搜包就到派出所」,警方強調是依法執勤,因雙方認知落差相當大,乘客因而向本報投訴。
汐止警方坦承執勤過程有瑕疵,未來將通盤檢討,會先把沒嫌疑的人排除在外,登記姓名資料即可放行,再縮小查緝範圍,鎖定可疑人做一搜查,兼顧不擾民、又可查緝失竊物。
公車有乘客失竊,全車都是賊?正如同校園班級的班費失竊,全班連坐被搜索一樣,不僅處理失當更有違比例原則,警界、法界人士均認為,沒有具體事證,搜索全車人員,如此辦案手法粗糙,已侵犯個人隱私,構成違法搜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