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十八歲少男和十五歲少女網友偷嚐禁果,結果意外導致十五歲的少女懷孕,家長一狀告上警局。法官依與未滿十六歲少女性交罪名,判處林姓少男十個月徒刑、緩刑四年。(彭清仁報導)
判決書中指出,新竹一名十八歲的林姓少男,在網路上認識十五歲的少女,兩人也進一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,兩人多次在林姓少男家中發生親密關係,去年九月間, 兩人相約前往新北市遊玩,兩人一時性起,甚至在火車站的女廁所內發生關係。不過去年十月間,十五歲的少女發現腹部隆起,這才發現可能是懷孕了,在家長陪同 下前往婦產科檢查,發現少女已懷胎五月,家長一氣之下向警方提告。
林姓少男到案後坦承與少女性交,少女也在庭訊中向法官承認是你情我願的發生關係。但法官認為,被告林姓少男趁少女年幼思慮不週,為一己私慾,與未滿十六歲 的少女發生性關係,但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,並以卅萬元與少女家長和解,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名,判處林姓少男十個月徒刑,緩刑四年,期間交付保護管束,而 且林姓少男也需向國庫支付三萬元。新竹市警局科技隊也提醒家長,網路太過發達,也讓網路交友成為不少學生交友的模式,過去不少案例被害人都是因網路交友而 受害,警方也呼籲家長們對子女網路交友需特別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