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

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:52@news.ctitv.com.tw FAX(02)66008148未舉證.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:080-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:0800-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://885.uptaiwan.com/how.htm

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

稱心魔作祟殺人 男判死刑

(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3日電)陳姓男子在報紙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啟事,一名林姓女子前來應徵後,陳男因「心中惡魔想殺人」,隔日持木棍將女子打死;板橋地方法院日前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,全案還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曾因殺了2名幼童而入監服刑的陳姓男子於民國98年7月間服刑完畢後,於99年間化名在報紙上刊登檳榔攤徵人啟事。
一名林姓女子持履歷表至陳男租屋處應徵,兩人言談過程中,陳男因懷疑林女說他從事資源回收的母親是「賤骨頭」,竟萌生殺意,先向林女假稱隔日續行應徵,待隔日林女再來時,持木棍敲擊林女頭部致死。
陳將林女打死後,用棉被包裹林的屍體,並用鋁板蓋上,將血跡擦拭後離去。林女先生因遲未聯絡上林女而查覺有異,報警處理,員警調閱林女通聯紀錄後,循線將陳男逮捕。
陳男於審理時坦承持木棍毆打林女,但否認殺人犯行。他辯稱應徵林女過程中,提及母親從事資源回收時,林女突然小聲說出「還真是賤骨頭」,他雖感到憤怒,但心中有聲音叫他隔天再處理,是他「心中惡魔想殺人」。
法院審理後,審酌陳男於92年間殺害2名幼童,出獄後卻又無端殺害前來求職、與他毫無恩怨情仇的林女,視人命如草芥,所殺害者為幼童婦孺,惡性重大又毫無悔意,因此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,全案還可上訴。1010423

網誌存檔

追蹤者